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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会计实务: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
发表于:2009-5-27 浏览:85 次 来源:考试网

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

  一、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和内容

  (一)定义

  投资性房地产,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,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。

  (二)内容

 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:

  1.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

 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,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,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。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,不属于此类。

  2.已出租的建筑物

  已出租的建筑物,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。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建筑物,不属于此类。

  3.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

  通常指房地产公司。

  二、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

  (一)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

  将某个项目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,首先应当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,其次要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两个确认条件(同其他资产的确认条件,不用单独记忆):

  1.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;

  2.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。

  (二)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

  1.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

  对于企业外购的房地产,只有在购入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(自租赁期开始日起,下同)或用于资本增值,才能称之为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。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,包括购买价款、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。

  2.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

  企业自行建造(或开发,下同)的房地产,只有在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(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)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,才能将自行建造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。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,由建造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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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:2009-5-27
所属分类:论坛精选 - 会计实务培训
关键字:会计,中级会计,会计实务,中级会计实务,会计培训,会计学习,学会计,会计职称,会计证,会计考试,中级会计培训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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